关于调整市公务用车评价反馈机制的通知

征集日期:[ 2023-03-01 09:00 ][ 2023-03-10 17:00 ]状态: 已过期

    为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深化体制创新,优化评价机制,提升机关事务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经研究决定,对市公务用车服务反馈方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反馈由纸质版满意度评分表调整为电脑、手机软件线上不记名评分(公务用车易 APP)。
二、评价内容涵盖车容车貌、服务态度、驾驶水平等多方面,分为 4 个等级,5颗星为优秀等级、4颗星为良好等级、3颗星为合格等级、3颗星以下为不合格等级。请用车单位结合驾驶员实际工作表现,客观、公正进行评价。
三、自 2023 年 3 月 1日起,纸质版满意度评分表不再使用,公务用车进行线上服务评价后,才能申请下一单公务用车。


2023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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