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负责人解读】市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卢庆坤解读《淮南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7-12 11:17信息来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卢庆坤就《淮南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解读,并接受媒体专访,回答记者问题。

一、请您介绍一下《实施方案》的制定背景?

市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卢庆坤:201963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作出重要指示: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深刻指出了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指明了方向,对于动员全社会共同为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贡献智慧和力量,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淮府〔201951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淮南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淮府〔201954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府办〔201949号)等文件部署要求,我局牵头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二、请介绍下《实施方案》起草过程?

市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卢庆坤:201911月至20201月,我局先后赴阜阳、宿州、亳州、合肥等地学习调研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经验。2020417日我局完成修订稿初稿,421日利用电子政务协同网发函向各县区(园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结合意见建议,我局逐条研究讨论,并积极报省管局业务部门审查。202057日,经市公共机构节能降耗领导小组研究并原则同意印发《淮南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自即日起施行。

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的矛盾问题有哪些?

市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卢庆坤:公共机构生活垃圾方面的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现有法律、法规对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只提出了倡导性要求,无法律责任追究,无罚款等相应措施,执法监督不到位,造成分不分一个样,影响了大家分类积极性,导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上仅停留在自觉响应层面。

四、请介绍下《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市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卢庆坤:《实施方案》明确了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实施阶段、试点范围、分类配置标准。以探索和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为核心,坚持因地制宜、集智创新、试点先行、齐抓共进,选择山南市政务中心办公区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边试点、边规范、边推广。2020年底前,顺利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目标。

五、最后请您介绍下一步有什么工作打算?

市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卢庆坤:一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利用电子屏幕、微信平台开展广泛宣传,确保生活垃圾分类人人知晓、深入人心。二是配齐垃圾分类设施。根据建筑特点、人员分布、方便实用等内容,科学设计生活垃圾容器配置地点,使各类容器的投放数量、容积、品类和位置符合各单位日常需求。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建立部门协调保障机制,定期组织召开会议,按照职责分工,及时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形成工作推进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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