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保粮食能源安全】《淮南市反餐饮浪费条例》
一、制定的背景及依据
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立法,强化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2021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颁布实施,对规范餐饮浪费管理、落实政府职能部门管理及企业职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我市的实践中仍然需要进一步细化量化、补充完善。我省部分市以及外地先后制定了制止餐饮浪费地方性法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反餐饮浪费列入立法计划,由市商务局负责《淮南市餐饮浪费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市商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起草了《条例(草案)》。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反餐饮浪费既关系传承优秀中华文化、保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大事,也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安全。《条例》的颁布实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声、顺应时代潮流,倡导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文明新风,共同营造节约粮食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
通过《条例》的实施把制止餐饮浪费工作好的做法、行之有效的措施加以制度化、规范化,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广大消费者形成科学、理性、文明的消费习惯。
四、起草过程
市商务局专门成立了《条例》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相关立法工作。开展立法调研,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做好初稿起草。广泛征求县区商务部门、餐饮协会、市直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大型企业、学校意见,并网上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形成《条例(征求意见稿)》,报局党组会通过后,提请市政府审议和有关部门审查。市司法局又分别召开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座谈会、立法工作协调会等,广泛征求市直相关部门、部分区(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高新区)、部分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立法咨询员、餐饮企业等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对《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2023年4月16日,《淮南市反餐饮浪费条例(送审稿)》审查情况经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条例》已经2023年8月30日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并经2023年9月22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并向社会公开发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五、主要内容
《条例》共二十四条,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确定遵循原则。反餐饮浪费坚持多措并举、精准施策、科学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条例(草案)》体现了反餐饮浪费既要强化法律的制约作用,也重视文明节约行为习惯的养成,通过发挥宣传引导和社会监督作用,推动反餐饮浪费从“要我做”到“我要做”的转变,实现标本兼治。
(二)明确各方职责。《条例》将反餐饮浪费作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规定了各级政府以及商务、市场监管、教育、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在反餐饮浪费工作中的统筹推进、行业管理和监督职责。要求有关部门加强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聚焦突出问题。为确保反餐饮浪费工作落到实处,《条例》聚焦公务用餐、餐饮企业、单位食堂、宴席用餐等重点问题加以规范,例如要求餐饮经营者做好点餐提示提醒,为消费者提供小分量、多规格的餐品,并做好打包等服务,不得设置最低消费,诱导或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
(四)建立完善机制。为构建事前教育、事中监督、事后惩戒机制,《条例》将反餐饮浪费纳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社会规范,明确相关责任主体的教育宣传、引导示范、提示提醒、监督管理、处分处罚等责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形成人人参与、社会共管共治的工作局面。
(五)强化监督问效。为加强反餐饮浪费工作跟踪问效,《条例》对公务用餐、设有食堂的单位、餐饮服务经营者等规定了相应法律责任,并要求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餐饮浪费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和处理。
六、创新举措
《条例》明确了各级政府及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机关事务管理等多部门负有监管职责,形成协作联动,形成监管合力,提高反餐饮浪费治理能力和水平。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提高反餐饮浪费工作的思想认识。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条例》的实施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反餐饮浪费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始终保持抓具体抓深入的韧劲和定力,牢固树立持续改进、长期改进的思想,在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上下功夫,不断巩固和深化厉行节约、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成效。
二是切实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反餐饮浪费的文明风尚。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条例》的宣传,通过积极倡导全民节约,推动全民节约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企业、进网络,把反餐饮浪费和节俭养德理念融入日常管理中、融入实际工作中、融入社会治理中;通过全面开展文明实践,突出节俭要求,将反餐饮浪费行为有机融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三是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反餐饮浪费工作的长效机制。《条例》规定了各级政府以及商务、市场监管、教育、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在反餐饮浪费工作中的统筹推进、行业管理和监督职责。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还要不断加强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在条例的具体实施中探索建立反餐饮浪费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反餐饮浪费的治理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