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政务中心会议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淮南市政务中心集中办公区会议室管理,明确各单位各部门使用会议室的申请流程及使用规定,确保会议室合理统筹、有效使用,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第二章 范围
市政务中心集中办公区A、B、C、F、G、民生、民安大厦公用的所有会议室及会见厅。
第三章 使用规定
(一)市政务中心集中办公区会议室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管理,遵循集中管理、就近安排、统一调配原则协调安排;
(二)各楼层办公单位不得占用临近会议室;
(三)会议室使用原则上是提前预定者优先使用。
(四)使用单位应按预约的时间使用会议室,非预约时段不得使用。
第四章 订会程序
(一)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会议室预定部门查询会议室的使用情况,使用单位向会议室预定部门申请会议室,由专人预定,并提出使用会议室的相应要求;
(二)会议室预定部门根据申请使用会议室单位提出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安排,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人数、需用设备、来电人信息等,通知会服人员会议信息。
(三)如使用部门临时取消会议室申请,应及时告知会议室预定部门,再需使用时需重新申请。
第五章 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要爱护会议室内公共设施,保持会议室的清洁,不准乱丢杂物和吐痰,不准大声喧哗;会议场所内一律禁止吸烟,使用会议室时,请勿随意撤除、移动桌面的话筒或改变话筒的方向;如发现会场设备故障和公物损坏应及时告知会议室预订部门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维修;会议室使用单位要爱护会议室物品,保持室内整洁,不得随意将会议室用品带走或挪作他用。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