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市政务中心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市政务中心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日其他省份发生办公楼火灾安全事故教训,全面落实各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保障市政务中心正常办公秩序,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春节前后市政务中心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人员安全管理意识
春节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心头,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强化节日期间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整体安全素质,大力培养员工履行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反应和处置能力。
二、深入开展隐患自查工作
坚持全覆盖原则,驻市政务中心各单位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分工、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等事项进行自查自检,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否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否明确安全责任人和管理员;是否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三)本单位所属办公区域用电是否安全,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包括电暖气、“小太阳”取暖器、电磁炉等);临时接线板是否有老化,存在短路等安全隐患;是否在临时接线周边摆放纸张、塑料袋等易燃物品等现象;设备机房是否存在擅自封闭消防喷淋龙头现象。
(四)是否存在随意丢弃火种(例如烟头、火柴未完全熄灭等);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报备且按要求严格管理;所属办公区域走廊是否堆放家具及办公用品等杂物,堵塞消防设备和占用消防通道;单位设施维修使用明火是否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报备。
(五)外出或下班后是否及时切断电源;是否存在擅自拉接临时电线、电瓶车进入办公室充电现象(即日起,政务中心现有车库电瓶车充电桩在每日18:00-次日7:00将停止供电)。
三、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本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自2024年2月1日开始,至2023年2月7日结束。
(一)各单位自查及整改阶段(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5日)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开展安全自查工作,尤其是涉及消防安全的要重点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立即实施整改。自查及整改工作落实后,如实填写《安全隐患自查表》,经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盖章后,于2024年2月5日17:30前报送至市政务中心A座1160,联系人:武涛,联系电话:6678520。
(二)抽查检查阶段(2024年2月6日)
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对驻市政务中心各单位安全隐患自查及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自查工作开展不及时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登记并要求限期整改。
附件:安全隐患自查表
淮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1月31日
安全隐患自查表
单位(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发现隐患问题 |
整改措施 |
落实情况 |
备注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6 |
|
|
|
|
7 |
|
|
|
|
填表人: 单位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