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多措并举促进全市党政机关带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发布日期:2025-07-09 08:51 作者:张胜楠 来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字号:   阅读:

近年来,淮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坚定落实“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头践行绿色低碳理念,多措并举促进全市党政机关带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一、加大新能源汽车更新配备

2024年,淮南市直党政机关配备更新新能源公务用车占比达100%,2025年,淮南市直党政机关配备更新新能源公务用车占比达96.9%(除特殊用途的囚车等车型外全部为新能源汽车)。

(一)聚力常态长效,做好建章立制工作2024年1月18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公务用车新能源化的通知》(淮管〔2024〕1号),要求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新增及更新的公务用车,除特殊地理环境、特用途等因素外,100%采购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增程式或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

(二)严格落实政策,做好购买审批工作。严格落实省管局、省发改委联合制定发布的《关于促进全省党政机关带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若干举措》(皖管办〔2023〕122号)的通知要求,对市直各单位新增及更新的公务用车严格审批,按照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审批新购置车辆,坚持编制数额、预算限额双控制,确保各单位新增及更新的公务用车原则上全部是新能源汽车。

(三)加强监督检查,做好制度落实工作。加大对各单位新能源汽车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力度,把推广新能源汽车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公务用车日常监督检查的要内容,促进推广新能源汽车制度从“纸上”向“实践”落地确保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落到实处。

二、拓展新能源汽车租赁使用

推进基层公务出行保障工作是省管局持续巩固公车改革成果,探索创新公务出行模式的有益实践。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省局部署。通过大力推广,目前我市共有26个乡镇和少数执法部门分时租赁49台新能源汽车,用于保障基层公务出行。

(一)学习经验,试点先行。2022年3月以来,我局联合寿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省试点乡镇——滁州市南谯区章广镇、施集镇考察学习,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寿县刘岗镇、堰口镇、张李乡(东、中、西片各一个)为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试点地区,同时要求其他县区可适时开展试点工作,也可结合自身实际,探索研究制定符合文件精神的其他基层公务出行保障措施。

(二)制定《方案》,指导推进。通过试点,我局结合淮南实际,聚焦基层出行难的问题,多次与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探讨制度可行性2022年5月三家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淮南市基层公务出行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管〔2022〕16号)采取分时租赁新能源汽车方式为主,货币化补贴、社会化车辆租赁等方式为辅,多措并举保障好基层公务出行。建立基层公务出行保障平台,纳入“全省一张网”统一监管。

(三)及时部署,宣传有力。为宣传落实好基层公务出行保障工作,2022年9月我局承办了基层公务出行和跨区域公务出行皖北片区座谈会,以探索推动基层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目标,全面抓实抓牢基层公务出行工作。2022年12月通过主办全市基层公务出行保障工作座谈会,向县区及市直各行政执法单位传达中央、省、市关于基层公务出行的重要文件精神全面推动落实基层公务出行保障工作。

(四)公开招标,规范流程。2022年9月,我局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的方式确定了两家基层公务出行定点供应商,确定车辆车型、价格、租期等租赁标准。11月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出台《关于全市基层公务出行分时租赁新能源汽车有关事项的通知》(淮管2022〕36号),对实施范围、租赁管理、费用结算、监督管理、使用操作等做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为全市各基层单位公务出行提供规范、高效、节约、透明的分时租赁保障服务。

三、完善新能源汽车维保服务

(一)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体系建设。经统计,我市新能源公务用车多为近三年购买,在新能源汽车“三包”政策有效期内,大多在汽车4S店进行维修及保养,另外通过维修企业框架协议招标采购,中标的14家维修企业均有维修新能源汽车的资格及能力,目前我市已建立以4S店汽车售后服务为主,中标维修企业售后服务为辅的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体系。

(二)引进新能源汽车维保行业连锁品牌。2023年11月,联合市财政局完成市维修企业框架协议招标采购工作,共有14家维修企业中标,中标企业涵盖两县四区,基本可以满足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维修需求。在公车定点维修企业框架协议的采购需求中明确要求供应商需要具有新能源车专业工位、新能源车专业维修工具等新能源汽车维修设备。此次公车定点维修企业框架协议招标有多家新能源汽车维保行业连锁品牌中标。

四、加强新能源汽车宣传推广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相关工作,坚持以推广新能源汽车为契机,带头践行绿色低碳理念,不断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减排,撬动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明确各科室业务职责,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全市市直党政机关车辆更新计划,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二)强化统筹推进,凝聚思想共识。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机关事务工作“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批示精神,一方面做好每年车辆更新把关,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控制新能源汽车更新比例。另一方面,结合基层公务出行、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工作,通过到县区、乡镇开展走访调研,座谈、实地查看车辆情况,了解用车单位的实际需求和乡镇道路情况,将新能源汽车租赁作为基层节约车辆运行成本,破解公务出行保障困难的“钥匙”,积极引导各用车单位试驾乘,优先体验新能源汽车,强化对新能源汽车优势的认识。

(三)完善配套制度,营造浓厚氛围。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公务用车新能源化的通知》(淮管〔2024〕1号),加强公务用车购置审批管理,同时跟踪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的运营、安全和服务情况,对维护保养和故障信息进行收集和分析,加强对公共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安全运行管理,确保新能源汽车安全高效运行。

(四)开展试驾活动,宣传低碳出行。2024年1月24日,我局在市政务中心开展新能源汽车试乘试驾活动,引导机关事业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增强了干部职工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和接受程度,也为党政机关带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持续发展注入了生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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